很愛這首歌。Beyonce唱的。

聽過很多個版本,很多女明星的翻唱,但怎麼樣唱都沒有Beyonce唱的動人。

看YouTube上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Cl3Qwx7u5dg  的這一段,真的很感動。

唱歌,已經不是因為聲音好而唱,而是從心裡唱出,誠心誠意。眼神、動作、強調部分的自然的程度,
我還找不到任何唱Listen有Beyonce這麼深刻的了...

投入情境常常是在唱歌時被要求的,但我覺得...除了投入之外,如果用自己生命經歷去呼應,從"心"去唱,很多人聽的出來的。雖然我也常常疑惑
真的可以聽的出來嗎?是有什麼神奇的力量讓人可以接收到這樣的頻率後"感動",甚至掉淚的evoke。

唱歌...也像一種說話。那不是對談,而是一種訴說。默默訴說,激動的吶喊,圍繞的...還是只有那個字:愛。 溫暖的親情,愛情,友情。對國家的愛,對故鄉的思念。 對上帝的愛,對故事的關懷...。  忽然驚覺,原來羞於說出愛這個字的背後,是藉由"唱歌"來傾訴的...

說到這個就更有趣啦! 如果說愛是用唱歌來表達,但是有人唱的不甘情願的樣子(真的不甘情願嗎?其實我這樣斷言也不恰當),有人則是緊張兮兮,像是一付要上台簡報的樣子,而有的人唱的油嘴滑頭貌(對不起,我又開始斷言了)。很多人會說自己是音痴不願意唱歌,但說真的,我從來不認為有誰是無法把歌唱好的。音準音色好,的確是可以讓人聽起來舒服,但是我發現我還是很愛聽一些走調但卻是很認真也誠懇的歌聲,很可愛的!

這年頭,如果連唱歌也變的跟講話一樣不真心的話,那唱歌也不唱歌了。

唱歌也不唱歌了,靈魂也消失了,只會剩下一堆在人類生理構造定義上悅耳的音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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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是想提醒自己:永遠別忘了非常非常非常真誠,對待每首所唱的歌(即使只是練習),因為那都是一條靈魂。我不願更不能褻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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